发布时间:2017年3月15日作者:校体委办公室
校体委发〔2017〕2号
各学院、各单位:
为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,营造一个和谐、健康的校园,落实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及《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全民健身条例》,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,丰富大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课余生活,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,体现多民族间的交往、交流、交融。经校体委研究决定,于2017年4月20、21、22日举办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第四十四届运动会。
本届运动会共设田径、球类(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)、拔河、跆拳道、武术、独轮车等十个大项,3月底至4底期间将举行球类、跆拳道、武术、拔河比赛,4月底举行独轮车比赛和田径运动会。各学院要做好运动会前的宣传动员工作,积极组织选拔院参赛队(鼓励集体项目组织多民族学生参加),并对参赛队进行赛前训练及入场式队列练习,以保证运动会的水平与质量。各学院在运动会期间要加强对学生外出的管理,严格考勤,杜绝擅自离校、无故弃权等现象的发生。
望各学院认真理解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内容,仔细填好各单项报名表,并于3月20日前将各项目的报名表交校体委办公室。(注:参加乒乓球、羽毛球团体赛及田径部分项目的教职员工,在工会报名,报名截止日3月20日)
附件: 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第44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
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体育运动委员会
2017
年3月15日
附件:
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第44届运动会
竞赛规程总则
一、竞赛项目、日期、地点和人数
(一) 篮球
1、3月底—4月中旬在校中区篮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男、女队各1人,男女运动员各12人。
(二) 排球
1、3月底—4月中旬在校中区排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男、女队各1人,男、女运动员各12人。
(三)足球
1、4月初—4月底在校中区足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男运动员18人。
(四)乒乓球
1、4月中旬在西区风雨操场的乒乓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比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5人)。
(五)羽毛球
1、4月初—4月中旬在西区风雨操场的羽毛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混合团体比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5人)。
(六)拔河
1、4月初—4月中旬在中区羽毛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男运动员12人,女运动员8人。
(七)跆拳道
1、比赛时间4月中下旬举行,比赛地点西区田径场跑廊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每个级别限报2名队员(男子可报3项)。
3、本次比赛为单项赛,级别设有:男子58公斤以下级,男子58—67公斤级,男子67—72公斤级,男子72—84公斤级;女子55公斤以下级,女子55公斤以上级。
(八)武术
1、4月中旬在西区田径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每一种拳术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人。
3、本次比赛为单项赛,比赛项目:南拳,简化24式太极拳。
(九)田径
1、4月底在校西区田径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男、女运动员按报名表要求人数。
3、竞赛项目:
男子组:
100
米
200
米
400
米
800米
1500
米
5000
米
10000
米
跳高 跳远 三级跳
铅球 4×
100米
4×
4
00
米
女子组:
100
米
200
米
400
米
800
米
1500
米
3000
米
跳高 跳远 铅球 4×
100米
4×400米
(十)独轮车
1、4月底在校西区田径场举行。
2、比赛为单项赛,比赛项目:男、女100米, 400米,800米,1500米,5000米马拉松(所有报项目的男运动员),4×100米混合接力。各单位男、女每个项目限报2人,每人限报两项,5000米和混合接力除外。
二、参赛单位
植物科学学院、动物科学学院、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、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历史与哲学学院、研究生处等。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每个代表团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(注:历史与哲学学院、研究生处例外)。
(二)运动员资格:所有在校的学生、教职工(本校各单位教职员工参加乒乓球、羽毛球及田径单项比赛者,可到工会办公室报名,报名截止日3月20日)。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各项竞赛办法详见单项竞赛规程。
(二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竞赛规则。
(三)各代表团报名后,不得更改和不参加所报项目。
(四)运动员所参加项目不能无故弃权,如因伤病无法参赛,必须由医院医生出具证明并经大会组委会同意。
五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
(一)各单项参加人数在9人以上的,录取前六名,9人以下,按人数减1录取,三人以下不举行比赛,跆拳道取前三名。
(二)录取单项团体名次: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拔河的团体名次按各代表团在该项目比赛中所获总分排列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。如总分相等,则依次按获第一、第二名的多少排列名次,余类推。
(三)计分办法
1、田径项目各单项竞赛均按成绩取前六名,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(跆拳道、武术、独轮车单项比赛同),田径的接力项目、独轮车混合接力项目加倍计算。田径项目,破校上几届的记录加10分,破校最高记录加20分,破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30分,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50分。独轮车只设校最好成绩,打破最好成绩加10分。
2、乒乓球、羽毛球团体的前六名按相应名次3倍计分;篮球、排球、拔河的前六名按相应名次五倍计分;足球前六名按相应名次六倍计分。
3、凡报名并参加比赛者均得1分,报名但无故弃权者从团体总分里扣3分。
4、凡在比赛中有冒名顶替者,从团体总分中扣10分,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。
5、代表团名次排列办法:各代表团在各单项比赛中所得分数累计相加为该代表团团体总分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,如遇两队积分相同,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再相等,以第二名多者列前,余类推。
六、奖励
(一)个人项目一至六名奖物质奖(包括田径、独轮车、武术),并颁发奖牌、证书。跆拳道、乒乓球团体、羽毛球团体取前三名奖物质奖,并颁发奖牌、证书。
(二)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拔河的团体前三名设奖金(含荣誉奖)。篮球、排球、足球还将颁发奖牌、证书。
(三)体育道德风尚奖设团体奖2-3名、优秀组织奖设团体奖2-3名,颁发奖金(含荣誉奖)。
(四)获团体总分前三名的代表团,颁发奖金及奖杯。
七、报名
(一)各学院须在3月20日前将各单项报名表交太阳集团tyc官网入口体委办公室。过期不候。
(二)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,副团长两人,联络员一名。团长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(校体委成员)担任,副团长由学生办公室主任或辅导员担任。
八、本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由校体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