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竞赛项目、日期、地点和人数
(一) 篮球
1、3月底—4月中旬在校中区篮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男、女队各1人,男女运动员各12人。
(二) 排球
1、3月底—4月底在校中区排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男、女队各1人,男、女运动员各12人。
(三) 足球
1、4月初—4月底在校中区、西区足球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男、女队各1人,男、女运动员各18人。
(四) 乒乓球
1、4月中旬在西区风雨操场的乒乓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比赛: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(男、女运动员各5人)。
(五) 羽毛球
1、4月初—4月中旬在西区风雨操场的羽毛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比赛:男子团体、女子团体(男、女运动员各5人)。
(六) 拔河
1、4月初—4月中旬在中区羽毛球场地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报名人数15人,每场参赛运动员15人(男运动员10人,女运动员5人)。
(七) 跆拳道
1、4月中下旬在西区田径场跑廊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比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8人)。
(八)武术
1、4月初在乒羽馆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团体比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8人)。
花样跳绳
1、4月中询在风雨操场举行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团体比赛(男、女运动员各6人)。
网球
1、4月中旬在东区网球场举行
2、参赛人数:每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团体比赛(男、女各5人)
田径
1、4月底在校西区田径场举行。
2、参赛人数:每一个单位领队1人,教练员2人,男、女运动员按报名表要求人数。
3、竞赛项目:
男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5000米、10000
米、跳高、跳远、三级跳、铅球、4×100米、4×400米、4×100米扁担接力
女子组:100米、200米、400米、800米、1500米、3000米、跳高、
跳远、铅球、4×100米、4×400米、4×100米扁担接力
(十二)独轮车
1、4月底在校西区田径场举行。
2、比赛为单项赛,比赛项目:男、女400米,800米,1500米;5000米马拉松(所有报项目的男运动员均可参加),4×100米混合接力。各单位男、女每个项目限报3人,每人限报两项,5000米和混合接力除外。
二、参赛单位
农学院、园艺与林学学院、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、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、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法学院)、人文学院、历史与哲学学院、医学院、教职工群体等。
三、参加办法
(一)农学院、园艺与林学学院、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、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、机械电气化工程学院、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、信息工程学院、经济与管理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(法学院)、人文学院必须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,历史与哲学学院、医学院、教职工群体根据实际情况选项参加。
(二)运动员资格:所有在校的学生、教职员工。本校各单位教职员工参加乒乓球、羽毛球比赛者,可到工会办公室报名,报名截止3月30日。
四、竞赛办法
(一)各项竞赛办法详见单项竞赛规程。
(二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竞赛规则。
(三)各代表团报名后,不得更改和不参加所报项目。
(四)运动员所参加项目不能无故弃权,如因伤病无法参赛,必须由医院医生出具证明并经大会组委会同意。
五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
(一)各单项参加人数在9人以上的,录取前六名,9人以下,按人数减1录取,三人以下不举行比赛。
(二)录取单项团体名次: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网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拔河、武术、跆拳道、花样跳绳的团体名次按各代表团在该项目比赛中所获总分排列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。如总分相等,则依次按获第一名、第二名的数量多少排列名次,依此类推。
(三)计分办法
1、田径、独轮车项目各单项竞赛均按成绩取前六名,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田径的接力项目、独轮车混合接力项目加倍计算。田径项目,打破学校运动会2008年—2021年所创记录加10分;打破学校运动队2021年—2022年自治区大学生田径比赛所创最好成绩加15分;打破校最高记录加20分,打破自治区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30分,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50分。独轮车标记校最好成绩,打破最好成绩加10分。
2、花样跳绳、武术、跆拳道、拔河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团体的前六名按相应名次3倍计分;篮球、排球的前六名按相应名次5倍计分;男子足球、女子足球前六名按相应名次6倍计分。
3、凡报名并参加比赛者均得1分,报名但无故弃权者从团体总分里扣3分。
4、凡在比赛中有冒名顶替者,从团体总分中扣10分,同时在全校通报批评。
5、代表团名次排列办法:各代表团在各单项比赛中所得分数累计相加为该代表团团体总分,总分高者名次列前,如遇两队积分相同,则以第一名数量多者列前,再相等,以第二名数量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六、奖励
(一)个人项目前三名颁发证书、奖品、奖牌;四至六名,颁发证书、奖品(包括田径、独轮车)。
(二)篮球、排球、足球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、武术、跆拳道、花样跳绳、拔河项目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、奖牌、奖品及证书。
(三)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、优秀组织奖共8项,颁发合金刻字奖状。
(四)团体总分前六名的代表团,颁发合金刻字奖状。
七、报名
(一)各学院须在3月30日前将各单项报名表交体委办公室。
(二)各代表团设团长一名,副团长两名,联络员一名。团长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(校体委成员)担任,副团长由学生办公室主任或辅导员担任。
八、本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由suncity太阳新城群体办公室负责解释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